此外,吠舍種姓的耶舍奔投佛陀出家,其父母則成為佛教最初的優婆塞、優婆夷。還有善友滿慈子、摩訶迦旃延等數十位為離欲阿羅漢。至此“千二百五十人俱”的僧團具足,以比丘、比丘尼、沙彌、沙彌尼、優婆塞、優婆夷、式叉摩那等七眾弟子形成的完整的信眾。
僧團成立之初,弟子們以佛陀為信仰中心,共同過著梵行自律的清淨生活。佛陀自是僧團的一員,佛陀提出“財利共用”、“法味同受”的規制。隨後徒眾日增,為維持僧團內部的和合共住,佛陀隨順因緣而制戒,包括比丘二百五十條戒、比丘尼三百四十八條戒,沙彌、沙彌尼十戒,式叉摩那四根本戒和六學法戒,在家信徒則有三皈五戒。
僧團以“法”攝僧,目的是為了正法久住。《摩訶僧只律》卷一所載,佛陀制戒的因緣為:
1.使僧團大眾和合相處。
2.藉著和合清淨的僧團風範來攝受僧眾。
3.以法來調伏個性較頑劣的眾生。
4.使僧眾知過懺悔後,內心得到清淨。
5.使僧眾言行有所規範而斷除現在煩惱。
6.使僧眾斷除現在煩惱之後,進而產生定力,斷除未來世的煩惱。
7.使不信眾生生起信心。
8.使已生信心的弟子,更加堅定。
9.使未來戒法常在,修行梵行者,能安住於佛法中。
10.使正法久住,佛法長存。
佛陀涅槃二千多年來,佛法之所以能久住世間,弘化於社會,融入於生活,是因為佛教有義理高妙的佛法,更有德行超卓的出家修行者的弘揚。因此,佛教必須要有和樂清淨的僧團,才能將佛法落實於生活,做到“不信者令信,已信者得增益”。
佛教僧團的功能,在於教化世人,使獲得心靈的淨化與解脫。因此,僧眾首先必須淨化自己的身心,以達到究竟的解脫。在制度完善的僧團中,人人互相尊重,以六和敬達到內心的淨化,不但於“現法得漏盡”,而且“未生諸漏亦令不生”。有此和合、安樂、清淨的僧團,佛教正法即能在世間弘傳久遠,普利世世代代的眾生矣。